项目答疑
项目答疑
-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 发表时间: 2021年12月02日 8:43
改造方式有三种:限价房方式改造、经济适用方式改造和全额集资建房方式改造。
1.采取限价房方式改造的,还建住房超出部分按照非还建住房的确定价格执行,非还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按普通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按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户型面积不大于144㎡,属于还建住房面积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按照申报时间节点标定地价的10%确定,列入建设成本,属于非还建住房面积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按照申报时间节点标定地价的40%确定,列入建设成本,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按照商品住房的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2.采取经济适用方式改造的,还建住房建筑面积大于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且超出房改住房产权人应当享受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执行市场价。非还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左右,土地出让金待上市交易时间节点缴纳,还建住房性质不变,非还建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有关规定上市交易。
3.采取全额集资建房方式改造的,新建住房套数不得超过原住房套数,无法进行项目成本覆盖,同时因规划、国土及建委等相关部门没有制定相应审批办法和流程,无法按照此方式组织实施。
根据职工对危旧房改造的意愿,对新建住房户型、面积的需求,结合我校二区、四区的总平规划情况,在符合设计规划的前提下,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住户代表会议讨论,学校领导办公会同意,学校采取限价房改造方式在二区规划建设职工2栋256套住宅(140㎡),在四区规划建设2栋480套住宅(其中90㎡120套,120㎡360套)。
(二)为什么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缴纳土地出让金由改造方式决定的,我校采取限价房方式改造就必须按照(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要求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出让金是不是太多?是不是全部由非还建户来承担?
根据危旧房改造政策,项目土地出让金按10%和40%比例享受政策优惠,项目建设用地35亩的土地出让金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的合同金额8920万元及预计契税约267万元(合计约9187万元),是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土地评估后确定的,按计容面积91818㎡计(容积率:地块一为3.95,地块二为3.93),楼面地价约1000元/㎡,较同地段同类项目及商品房项目,已处于较低价位。土地出让金并非全部由非还建户承担,而是列入建设成本,由非还建住房面积承担(即购买非还建住房面积的购房户)。
(四)关于房款缴纳时间是如何设定及考虑的?可否提供商业贷款及公积金方式缴纳房款?
1.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约为36个月,时间较为紧凑。
2.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部由非还建住房面积承担,都来源于购买非还建面积缴纳的购房款。
3.项目建设中需按工程形象进度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此房款缴纳时间均以工程进度节点相对应。
4.项目正在加紧完善相关贷款事宜,已对接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给职工搭建个人信贷、购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台,在符合贷款相关审批要求及建设工程进度即提供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平台。
(五)车位定价的的依据和原则?
项目可销售车位共643个(地下车位567个,人防车位76个,不含用地红线范围内地上部分车位使用权),按“建筑地下部分的建设成本全部以车位销售回款冲抵”为原则,经测算项目地下部分建设成本,参考周边相类似危旧房项目车位销售价格,经过住户代表会议同意,销售价格按地下产权车位16.5万元/个、人防车位12万元/个计,销售全部收益用于冲抵项目成本。
(六)非还建住房销售价格是不是偏高?
项目总建(含地下室)面积11.8万平方米,总成本约为4.71亿元,单方造价3991.53元/㎡,较同类危旧改项目单方造价4000-4200元/㎡的成本,我校的项目造价投资指标已经控制得较严,按非还建住房59923.68平方米(即可销售住房面积),车位冲抵项目成本后,非还建住房销售均价为6350元/㎡,最高房价不得超过6500元/㎡,超出部分项目价款由代建公司承担。
总之,项目非还建住房价格高低除了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外,很大程度取决于拆建比,还建面积越大,非还建住房价格越高。
(七)选新房及车位原则
我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建议方案通过2013年6月28日通过第六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2015年11月23日-30日公开征求《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实施细则(草案)》意见,通过住户代表会议,学校领导办公会同意,2016年4月3日正式公布《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实施细则》。选新房及车位原则的基本原则为:
按分批次——同批次分档次——同档次按打分排名顺序的方式选取新房及车位:
1.批次顺序:列入拆迁范围的还建户——199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户——201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户——住房面积未达标户;
2.档次顺序:正高(正处)——副高(副处)——中级(科级)——初级(一般干部职工);
3.排名顺序:按高分到低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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