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购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 缴纳购房及车位款的通知
- 来源: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 发表时间: 2020-11-13
校内各单位、各教职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实施细则》、《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实施方案》及《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缴款计划》,结合项目工作安排,申购剩余非还建住房的报名职工须缴纳购房及车位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款名单(详见附件)
二、缴款金额
1.第一期土地出让金100300元/户;
2.首期购房及车位款统一暂按(6500元/㎡*120㎡/户-200600元/户土地出让金)*15% - 20000元定金+首期车位款100000.00元/户计算,小计166910.00元/户。
3.本期需缴纳费用合计267210元/户,最终以购房合同为准,未选房或经区直房改办最终认定不符合购房资格的,无息退还以上收取款项。
三、缴款方式:(直接将款项转入以下账户)
户 名:广西医科大学
账 号: 622 357 485 287
开户行:中行南宁市医科大支行
四、缴款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5日。
五、票据开具:由于正处疫情防控时期,票据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请各申购报名职工交款时务必认真甄别账户名称及账号。
2.在交款凭证款项摘要中填写“购房及车位款”,交款人栏中填写“姓名”。
3.如交款人非购房者本人,需在摘要栏注明“代×××交购房及车位款”。
4.逾期未按时缴纳款项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名额空缺按公布的打分排名顺序顺位替补。
5.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实施细则》及《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实施方案》规定,所有购房户需购买一个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车位供应顺序为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地面车位。目前项目剩余产权车位数量为73个,其中地块一62个,地块二11个,所以本次部分购房户需要在地块一选购车位。
咨询电话:0771-5620335
联系地址:后勤基建处217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缴款名单》。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